2014年5月11日 星期日

Innovation>第一個取得美國專利的女人:Mary Kies



這個月五號,瑪麗‧凱斯(Mary Kies)在美國取得專利已滿205年。美國聯邦專利法制定後,Mary於1809年5月5日取得專利,她因發明將麥梗桿跟絲線編織(草編Straw weaving)在一起的製帽技術,成為第一個得到美國專利權的女性。



Mary並非首位針對製帽法創新的女性,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中,女性所承受的限制與壓力較多,所獲得的權利也尚不及男性,即便是「自由的美國」還是有許多洲規定女性不准擁有私人財產。正因如此,縱然當時女性有很多創新的想法,也往往因沒有勇氣或不想面對過多外界眼光而未有被看到的機會。

1798年新英格蘭的Betsy Metcalf就是一個例子,她同樣也發明了編織麥梗桿子的新方法,但卻因不希望名字被送往國會審查而放棄專利取得權。

相較之下,Mary的想法很不一樣,她看見美國政府停止進口歐洲貨物的政策走向,將會擴大美國內需,認為她正遇到申請專利的絕佳時機。後來這項專利技術因可生產出符合成本效益的帽子,促成美國製帽業的規模發展,填補部分停止歐洲貨物的缺口。

Mary Dixon Kies的墓碑上寫著 the first patent ever issued to a woman
Mary證明了她的遠見與膽識,連Dolley Madison(美國第四任總統夫人)都曾以小紙條對她表達敬意。無奈的是對Mary而言這條專利之路並未獲得商業上的成功,她去世時據說是身無分文的窮光蛋,這使得這位女性創新先驅的故事更值得後進者深思。

【專利小知識】

專利權與專利法最早源自15世紀的義大利,而史上第一個專利權是在1421年時,由佛羅倫斯共和國(Republic of Florence)頒給Filippo Brunelleschi創造發明的船舶設計。流傳演化至今,專利權具有「地域性」、「時效性」、「排他性」、「公開性」。

美國:聯邦專利法1790年制定
英國:專利法1852年制定
法國:專利法1871年制定
日本:第一部專利法制定於1885年
台灣:專利法1944年制定、1944/5/29公布、1949/1/1生效實施
中國:專利法1984年制定、1984/3/12通過、1985/4/1生效實施